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項目詢比采購公告
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項目
1.2采購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青海省路達交通建設招標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對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進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1.6成交供應商數量及份額:一家。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公司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性,公司重大經營決策、重要經濟管理活動的合法合規性,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章制度、領導干部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的監督和評價。
審計工作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青海省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重點事項和重點風險提示手冊》進行。
具體審計年份見下表:
審計對象 | 審計年度范圍 |
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24日—2022年12月19日 |
2.2服務期限:簽訂合同后進場開展審計工作,至審計服務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完成止。
2.3服務地點:青海省境內。
2.4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滿足國家現行行業規范及采購人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要求:擬參與本次詢比的供應商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省級財政部門審批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資格。
(2)財務要求:2021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
(3)業績要求:近三年內(2020年2月1日—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至少獨立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審計工作。
(4)信譽要求:供應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1人,持注冊會計師證書,近三年內(2020年2月1日—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至少獨立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審計工作,且須為項目負責人。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3.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與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參加詢比采購活動的單位,請于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4日,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朝陽西路23號6號樓6108室購買詢比采購文件。
4.2采購文件500元/包,售后不退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1日上午10時00分,地點為: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朝陽西路23號6號樓6305室。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絕接收。
6.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地點為響應文件遞交地點。邀請所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參加開啟會議,供應商未派代表參加開啟會議的,視為默認開啟結果。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采購公告發布在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8.評審方法
本次詢比采購采用綜合評分法。
9.聯系方式
采購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寧市海西西路49號
郵 編:810000
聯系人:馬先生
電 話:0971-3561810
采購代理機構:青海省路達交通建設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朝陽西路23號
郵 編:810008
聯系人:張斌
電 話:0971-4562121
郵 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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